2018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錄取政策性照顧項目一覽表
編號 考生條件 對象 證明單位 降分幅度
1 烈士子女 考生 上海警備區政治部、省級公安機關 降20分 錄取
2 現役三類(含三類)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軍人子女;現役二類(含二類)以上島嶼部隊軍人子女;現役西藏自治區部隊軍人子女;現役飛行、潛艇、航天、涉核等高風險、高危害崗位軍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備區政治部 降20分 錄取
3 現役作戰部隊軍人子女;現役一、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或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;因公犧牲的軍人的子女;一至四級殘疾的軍人的子女;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及以上的現役軍人子女 考生 上海警備區政治部 降10分 錄取
4 全國公安系統一級、二級英雄模范的子女;因公犧牲的公安民警的子女;一至四級殘疾的公安民警的子女 考生 省級公安機關 降10分 錄取
5 歸僑青少年、歸僑子女、華僑在國內的子女 考生 戶口所在區
僑務部門 降5分
錄取
6 少數民族學生 考生 考生提供戶口簿原件(16周歲以上考生須出示身份證原件) 降5分
錄取
7 臺灣省學生 考生 初中就讀學校
所在區臺辦 降5分
錄取
8 來本市定居的出國留學人員的隨歸子女和持一年及以上有效《居住證》的境外人員子女中在國外生活5年以上且在語言適應期3年以內的學生 考生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留學人員工作處 降5分
錄取
注:上述項目照顧不可累計,所有加分對象須經市、區、學校三級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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